瓮安县人力资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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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一次性补贴办理指南

一、补贴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创业者可申请一次性补贴。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三、办理条件

1、瓮安县户籍,法定年龄内;

2、从事国家非限制性行业创业;

3、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登记注册,稳定经营1年以上;

4、招用劳动者3人以上(含3人)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办理程序

1、向所在地乡镇(办事处)人社中心申请;

2、人社中心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提供证件和填写相关表册,完成签章手续;

3、提交县小贷中心审核,合格的县小贷中心办理签章手续,进行公示,提交县财政审核;

4、财政审核合格,划拨补贴手续。


四、所需材料

证件或证明类: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场租证明及村委(社区)创业证明、缴纳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就业人劳动合同及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与户口册(原件与复印件)、申请对象类型证明(退役军人证或残疾证或等原件与复印件)工商银行卡或存折(原件与复印件)。


四、收费:不收费


联系地址:各乡镇人社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