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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残疾大学新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阳光助学补助
服务对象及优惠政策
参加当年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并被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高等院校取的全日制残疾大学新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参加单招单考并被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离等院校录取的全目制残疾大学新生(含矿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经省残联批复认定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资助;对参加当年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并获全日制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残疾大学新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新生经县残联批准给予一次性5000元资助。对参加自学考试、远程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并完成大专以上学业,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困难残疾人给予大专2000元、本科及以上3000元的一次性资助。
申办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据实填写《贵州省残疾大学新生阳光助学全申请审批表》《瓮安县残疾人(子女)大学新生资助申请表》并提供残疾学生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学生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学生当年大学录取通知书原及复印件、残疾人本人“一卡通”复印件;
2、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据实填写《瓮安县残疾人(子女)大学新生资助申请表》并提供残疾人的残疾证复印件及和子女的户籍关系证明、残疾人子女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子女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残疾人本人“一卡通”复印件。申办时同每年9月1日前申办地点县残联、各乡镇(街道) 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