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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

申请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

 

优惠政策及办理条件

县有贵州省户籍的特图供养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家庭、防贫监测对象家庭,持有残疾人证,在省内具有学前教育资质的机构中接受教育的残疾儿童。年龄原则上36岁,自闭症和智力残疾儿童年龄可适当放宽。对符合条件的家座经济围建学前残疾儿童,每名儿童每年给予3000元的资助。

自申办材料

1符合条件学前残疾儿童家庭向所在学前教育机构提供相关申清材料由所在学前教育机构于每年715日前向所辖乡镇 街道残联提出申请,据实填写《贵州省阳光助残·启梦希望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登记表》

2提供学前残疾儿童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前残疾儿童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特困供养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防贫监测对象家庭相关印证材料、学前残疾儿童就读机构学前教育资质证明、学前残疾儿童就读机构对公账户。

申办时间

每年715日前

申办地点

县残联、备乡镇街道残联